法医室成立于2008年,包含法医临床、病理鉴定、法医人类学鉴定。现有专门的受理室和检查室等,案件量逐年递增。
专业简介:
法医临床鉴定,是指运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伤、残以及其他生理病理等医学问题的一门学科。
鉴定项目:
1、人体损伤程度鉴定;
2、伤残程度评定;
3、损伤与疾病关系评定;
4、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
5、劳动能力评定;活体年龄鉴定;
6、诈病(伤)及造作病(伤)鉴定;
7、致伤物和致伤方式推断;
8、医疗纠纷鉴定;
9、医疗费合理性评定及后期医疗费评定;
10、医疗护理依赖程度评定;
11、误工、护理、营养时限评定;
12、治疗时限评定等。
常规用途:
解决与活体损伤有关的致伤性质、方式、工具及损伤程度、伤残等级、医疗纠纷等相关问题,为诉讼活动及非诉案件的处理提供科学依据。
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
专业简介:
法医病理鉴定,是指运用法医病理学的理论和技术,通过尸体外表检查、尸体解剖检验、组织切片观察、毒物分析和书证审查等,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或推断。
鉴定项目:
1、死亡原因鉴定;
2、死亡方式鉴定;
3、死亡时间推断;
4、致伤(死)物认定;
5、生前伤与死后伤鉴别等。
常规用途:
法医病理学尸体检验是查明死因最直接、最主要和最有效的手段,对处理医疗纠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对处理医疗纠纷问题在事实上给予客观、公正的科学依据。
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
专业简介:
法医人类学鉴定,是指以骨龄(包括牙)为对象运用医学、人类学及其他自然科学的理论与技术研究并解决司法实践中有关问题的一门医学科学。
鉴定项目:
1、骨龄鉴定;
2、身份的统一认定;
3、性别鉴定。
常规用途:
法医人类学对处理医疗纠纷有客观性和公正性,对处理医疗纠纷问题在事实上给予客观、公正的科学依据。
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
专业简介:
法医精神病鉴定,是指运用司法精神病学的理论和方法,对涉及与法律有关的精神状态、法定能力(如刑事责任能力、受审能力、服刑能力、民事行为能力、监护能力、被害人自我防卫能力、作证能力等)、精神损伤程度、智能障碍等问题进行鉴定。
鉴定项目:
1、精神状态鉴定;
2、行为能力评定;
3、精神损伤程度评定;
4、伤残程度评定;
5、因果关系评定;
6、休息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
7、多道心理生理测试(非司法鉴定项目);
8、劳动能力。
鉴定流程:
委托——材料初审——受理(签订委托协议)——缴纳鉴定费用——审查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
委托——材料初审——不受理(告知原因)——退还材料。